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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一中观受邀为冠英股份开展新《公司法》下的企业税务及法律风险专题培训

日期:2024年08月28日来源:相一中观

新《公司法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,为协助冠英股份公司员工正确理解和适用其中条款,积极防范税务及法律风险,安排好相关工作,相一中观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李树林应邀为财税顾问单位开展培训。冠英股份公司共100余人采取“线下+线上”结合的形式参加培训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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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中,李树林从新《公司法》涉税风险出发,详细讲解了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、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力度加强、自然人股东抽逃出资补缴个人所得税、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、转让未实缴股权需承担连带责任、简易注销中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重大涉税风险。另外,法律风险方面,新《公司法》对公司的虚假出资、未按规定出资、出资资产转移至公司名下、股东抽逃出资、公司减资行为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提出了严格的规定。新《公司法》被称为“理想照进现实”的法律,它会对公司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带来新的挑战和责任。因此,今后每个企业从诞生之日起,都必须审慎思考出资金额及时间、承担责任、税务风险、法律风险,以及测算这些会给企业带来的利弊。

培训尾声,李树林与冠英股份公司财务人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,针对参训者提出的疑问与困惑,一一耐心解答,现场气氛活跃,思维碰撞出璀璨火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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